人才类型 |
引进条件 |
人才待遇 |
潇湘学者计划 第一、二层次人才 |
1.专业: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 2.年龄:第一层次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第二层次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拥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其学术水平达到或相当于国家级人才水平。 |
双方面议协商 |
潇湘学者计划 第三层次人才 |
1.学位和专业要求:博士学位,专业为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制药工程(086002)、药学(1007)、中药学(1008)或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2.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科研业绩要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校定一类刊物论文4篇及以上(校定一类A级论文不少于2篇),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入职入编,年薪30万元—40万元,安家费80万元—120万元,科研经费双方面议协商,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和子女就学。 |
青年拔尖人才 (学校第二类人才) |
1.学位和专业要求:同潇湘学者计划第三层次人才。 2.年龄要求:同潇湘学者计划第三层次人才。 3.科研业绩要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校定一类刊物论文不少于3篇(一类A级不少于1篇),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入职入编,年薪20万元—30万元安家费40万元—60万元,科研经费双方面议协商。 |
专任教师 |
1.学位和专业要求:同潇湘学者计划第三层次人才。 2.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超过32周岁,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科研业绩要求:近五年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或取得其他标志性科研成果。 |
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
博士后 |
1.博士后进站条件,满足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2.博士后出站申请留校条件: ①入站年龄不超过30周岁,所学专业要求同潇湘学者计划第三层次人才。 ②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表校定一类刊物论文1篇及以上或二类刊物论文2篇及以上。 |
1.出站前,学校支付18万元—25万元年薪,合作导师补贴双方面议协商。 2.出站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学校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应层次的薪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 |
附化学化工校定一类期刊:
一类A级:Science、Nature、Cell、Chem. Rev.、Chem. Soc. Rev.、Acc. Chem. Res.、Nat. Chem.、Nat Mater、Nat Chem Biol、J. Am. Chem. Soc.、Angew. Chem. Int. Ed.、Nat. Commun.、Adv. Mater.、Nano Lett.、Nano Today、PNAS
一类B级:AICHE J.、ACS Cent. Sci.、Natl. Sci. Rev.、中国科学(化学,英文)、科学通报
联系人:李阳芷327033459@qq.com, 186 0731 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