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8]7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院(系)、教学部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原则上40%以上的团队成员具有(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鼓励创建跨学科的教学团队。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教授职称,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育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水平高,在教学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国家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项目计划等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两项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论文,获得过教学成果奖。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团队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团队推荐表封页复印件。(样表请从教务处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网址: )。
2、上交团队相关附件材料(团队成员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等)。
三、团队评审及管理
1、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教学团队的建设,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议,并签署推荐意见。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报送的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四、时间要求
各院(部)于2011年4月8日前将纸质文档的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